达州新闻网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青春校园 | 校园影像 | 考试信息 | 教育大家谈 | 家长秘笈 | 图话校园
考试信息:2008达州高考 考研 自考 公务员 英语四六级
达州新闻网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 业届动态 >> 正文
教育部:高校置换土地均经地方批准非私自转让
达州教育网 edu.dzxw.net 2007-11-21 新京报   【我要评论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昨天表示,已经发生的高校土地置换都经过地方政府批准,“不能简单地讲,高校的土地置换就是违规”。

  针对国土资源部要派人调查关大学进行了实地调研因债务引发的用地问题,在昨天参加“李岚清篆刻艺术展”间隙,杨周复对本报说,教育部正在同国土资源部商量高校土地置换解决高校债务问题的事宜。

  9月12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承认中国高校负债2000多亿元,并要求各学校在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采取一系列重要的措施偿还债务,比如可以进行土地的置换。而在10月底,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

  对此,杨周复解释说,高校土地置换过程都是经过正常渠道的,已经发生的高校土地置换都符合政府规定的程序和现有土地政策。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两部门的说法并不矛盾,高校土地置换也是向地方政府报批,按相关程序办理,并不是私自转让。

  至于将来会不会由国家财政会不会补贴高校解决债务问题,高校债务问题有没有解决的时间表,杨周复都回答说,“这也正在研究过程中”。(郭少峰)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上一篇:明年高校毕业生将超500万基层成为就业主通道  
下一篇:通川区实验小学:胡雪莲
[我有话要说]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评论:
昵称: 匿名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新闻搜索

校园笑话 更多
达州美眉 更多
达州新闻网教育频道留言板!请多提宝贵意见